不同寻常的女男短篇故事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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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7章 欢喜冤家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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书名:
不同寻常的女男短篇故事集
作者:
十一半对
本章字数:
3954
更新时间:
2024-11-15

我叫苏梦。

我最近认识了一个很奇怪的人。

其实,也不奇怪,但是,自从上次分别后,我就再也没有和他说过话了。

第一次见他的时候,整个人瑟缩在寒风中,眼神空洞,好像这世上的什么事都不能引起他的兴趣。

当时他撑在栏杆上,身子微微向前,我越看,越觉得不对劲。

心中一个可能隐隐地升起,终于,在他的身子又向前倾了一分后,我冲了出去。

可是一个不小心,脚没刹住,把他撞倒了。

他跌在地上,膝盖被划破了皮,流露出深红色的血迹。

我一个劲地道歉,同时在心里暗骂自已也太不小心了。

我伸出手,想扶他起来,可是他却拒绝了。

准确来说,他根本就没有看我,直接无视了我,表情有点臭。

我问他有没有事,他也只是淡淡地回答一句没事。

就在他转身走时,我叫住了他,蹲下身查看他腿上的伤口。

他想动,我训斥他不让他动。

其实,后面想起来,也是很唏嘘。

我那时应该语气好一点的,不过我这人也就这样,管不住自已的脾气。

后来我强硬地拉着他,去了药店买碘伏,而后找了个地方上药。

一开始,他又挣扎,我又训斥了他。

他顿时委屈了,说能不能让我温柔一点。

我有些心虚,也就没再作声,放轻了手中的动作。

临走时,我想将手中的碘伏给他,结果他还不乐意。

我就不懂了,他受伤了,怎么一点都不在意呢!

于是我强烈地让他带回家,他接受了。

最后,我问了他的名字,结果他回了我一句碘伏。

天知道当时我笑成什么样子了,这人八成是脑子没带出来吧,居然这么回答。

反正我当时是笑了好久,后面回家了还把这事讲给了我的发小——也就是程天歌听。

程天歌也同我一起笑,后面我就说,我一定要问到他的名字。

第二天我就去湖边蹲他,果不其然,他又来了。

只不过,他看起来好像更不好了。

我有点犹豫,不知道该不该上去打扰他。

犹豫良久,我还是上去了。

“你又来这里啦?”

我记得当时我是这么说的,我尽量让自已的语气轻柔欢快了。

可是他好冷漠,就回了我一个嗯。

深井啊!多回我一个字眼会死吗!

我忍住了火气,继续问他:“哎,你是住在这附近的吗?我怎么没有见过你啊?”

他还是回了我一个嗯。

呵呵哒,嗯你个大头鬼!

后面我让他多讲点话,谁料他连话都不讲了。

我很气,但我忍。

我刚要说话,他就转过头来,表情有些错愕:

“你脸上有血。”

我疑惑地去擦,可是半天都没擦到血迹。

正当我要问问的时候,他突然伸出手,用衣袖替我擦干了血迹。

我有些愣住了,不过还是很快道了谢。

而后看了会风景,我就自我介绍,说了自已的名字,而后问他:

“你叫什么?”

或许是我问的太唐突,他很久都没有说话。

我就打圆场,笑道:“你总不能真叫碘伏吧?”

我一说完,他的表情就变了,估计是在想自已的脑子怎么就抽了说了这么个名字。

他终于说了自已的名字,不过说的很快,我没听清楚,就隐隐约约听到什么默。

是沉默的默吗?

我心想。

于是我又问了一遍,结果他一句话都不肯说了,跟个不拔毛的大公鸡一样。

我又问了好几遍,他才总算说出了自已的名字。

“姜沫沫。”

这回我听清楚了,姜默默。

默默,默默,还真是和他这个人一样,不爱讲话,保持沉默。

许是气氛太僵滞,我又说起了自已名字的来由。

“我是因为出生的时候迟迟待在我妈的肚子里不出来,我爸说我估计在做梦,还没醒,就给我取了这么个名字。”

然后我问他,他的父母为什么给他取这个名字。

他说是因为爱洗澡,吹泡泡。

我这才反应过来,他的名字是姜沫沫,而不是姜默默。

姜沫沫,挺符合他的。

记得第一次见面的时候,他的身上就有一股淡淡的肥皂香味。

之后我们又聊了一些,不过他却生气了,好像很在意我说他说话像人机。

现在回想起来,他或许是的确有点奇怪的。

生完气,道了歉,人立马就跑了,话都不带说一句的,可把我气得够呛!

后来我去送肉,远远的,就瞧见了他,瘦瘦的,孤单落寞。

我快步跑上去,一瞧,觉得他的面色变差了,人好像又瘦了。

他好像总是在变差。

不过虽然这样,他却还是很鲜活,嗯,像人机一样的鲜活。

我给了他两个包子,隔几天他就立马给了我一个棒棒糖。

还是拿着一大袋的!

不过,这次是他最后一次和我说话了,我印象中最深刻的,就是这最后一次,他冲我笑了。

很好看。

就像……初春的冰雪融化了,成了,初春的明媚。

特别好看。

可惜……之后我就再也没见过他笑了。

连话都没说,更别提笑了。

好奇怪啊他这个人!明明做成了朋友,结果最后竟然连一个正式的告别都没有就消失在了彼此的世界里!

我知道他家在哪,可是敲门,没人应,记得有一次好不容易见到他了,一看见我就跑,真是!气死了!

我生气了!于是我没有去找他了。

大学开学后,我就回了学校上学,之后,我毕了业,找了工作,也……谈了恋爱。

说也奇怪,明明没有什么别的心思,但是他向我表白时,心脏就是扑通扑通跳个不停。

于是我思考了三天后,答应了他。

恋爱的对象,就是我从小的发小,我的欢喜冤家——程天歌!

哎呀,好像扯远了。

总之,我现在很开心,希望,姜沫沫,你也能开开心心的,每天都高兴!

我不记得你最后和我说的一句话是什么了,但是,橘子味的棒棒糖,我很喜欢!

-完-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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