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瘾君子到一方大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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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7章 得了脏病的女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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书名:
从瘾君子到一方大佬
作者:
东亭晚风
本章字数:
4372
更新时间:
2024-11-21

这边被气坏的林太太去下了馆子,另一边坐在火车上的朱则看着外面往后倒退的景物,心中感叹不已。

“这货车的速度,真是慢啊!目次似乎40公里都不到!难怪电影里那些人扒火车那么轻松了!换我,我也行啊!

上海到南京也不过300公里左右,就这速度,不得下午5点才能到啊!早知道就多花点钱坐那蓝钢快车了!我记得前世有一回开车走高速,从苏州到南京才两个半小时!还真是差距啊!”

朱则的感觉一点没错。受技术影响,他现在坐的这列火车车速只有30-40公里。因此,普通列车从上海到南京要差不多整整10个小时!

虽然蓝钢快车5个钟头到南京,但他没敢买那种票。因为他的装扮就是一个“穷人”,他这个样子去坐蓝钢快车,绝对会被怀疑,搞不好还会被当成小偷抓起来。别忘了,他身上的那件衣服,可是禁不起查的。

为了避免麻烦,朱则只好放弃了乘坐民国版“高铁”的计划。午餐,他也只能在车上啃两口饼,就着冷水解决。

车厢里难闻的异味让他很不习惯,这个异味,主要来自于旁人身上的汗臭和脚臭。这个年代的条件还是太差了,能够经常洗热水澡的普通人并不多。

“唉!就这个人卫生的条件,难怪这一时期,传染病多发啊!也不知道重庆那边现在的条件如何,等到了南京,还是去买个箱子,再买几件衣服鞋袜吧,牙刷牙膏香皂也买一些。也不知道南京有没有牙膏卖,没有牙膏就只能买点牙粉了。”

下午5点多,列车终于抵达了南京。

朱则后世没有在南京旅游过,唯一一次到南京还是公务,仅停留了2个小时就离开了。因此,他打算顺便溜达一下,正好看看真正的南京老城。

为了不耽误事情,他找了家旅店,开了间房住下,然后出门去码头买到重庆的船票。

他实在懒得折腾,只想一路顺利到达重庆。而且,他也不知道接下来去重庆的火车该怎么换乘,还不如坐船简单一点。

然而卖票的船务公司窗口,在他火车还没进站的时候就已经下班了。无奈,朱则只能先在南京城内溜达溜达。

“活珠子欸~卖活珠子~”

“鸭血粉丝汤来啦~”

“老板,来一笼包子,多撒点葱花!”

因为正好差不多饭点,听着街道两边,此起彼伏的叫卖声,满满的全是人间烟火气。

朱则花一毛钱买了两个活珠子,直接就在老板的小摊前剥开吃了起来。

因为活珠子其实就是未能顺利孵化的鸡蛋或者鸭蛋,虽然营养价值很高,但并不是所有人都能接受。

朱则这次买到的是孵化17天以上的,因此吃了一嘴的鸡毛,可把他难受坏了,只能嚼两口最后把渣给吐了。

最后,他找了个小饭馆,点了半只南京特产酱板鸭准备好好吃一顿晚餐。

伙计见他衣着朴素,还打有补丁,担心他付不起钱,非要让他先给钱,还口出狂言羞辱他。气得朱则拿出5块钱,直接拍在了桌上。

“小子!听好了!有你,你们这家店,要不了明年,就得黄!我说的!”

收起钱,朱则也不管掌柜的挽留,直接走进了隔壁的店里。

好不容易吃上饭,朱则突然看到一个女人在门外乞讨。眼见无法获得施舍,女人情急之下,伸手去抓过路人的胳膊,然后顺势跪下乞讨。

然而被抓住的路人却吓得连连后退,将她甩掉后骂道:“千人骑的贱皮子!你怎么还敢出来!你怎么还不去死!该死的,被她抓一下,不会被传上吧?”

“求求您!大哥,求求您!赏点钱吧,我孩子快病死了!求求您了!我给您磕头了!我给您磕头了!”

说完,女人也不顾不得地上的污泥,便如捣蒜般的磕头乞求。

一旁的路人只有两三个人在那看热闹,大部分看了一眼后,只是躲得远远的,做着自已的事情,给人一种极其淡然的冷漠感。

朱则不知道其中的缘由,就连两人的对话都没能听明白,因为他俩说的是南京话,讲得太快他听不懂。

唯一能看明白的就是女的在乞讨,然后被路人拒绝。

“小哥,这女的什么情况?”朱则叫住了一旁的伙计问道。

“客人外地来的吧?”

“不错,所以好奇嘛。”

“难怪!这女的,听说原本是正经人家的小姐,嫁了人之后生了一儿一女,生活也算美满。可谁料两年前,他男人犯事儿了,说是贪了公家不少钱!随后家产被充公,判她男人坐15年大牢。结果不到半年,就死在了里面。

她想给男人收尸,却连口棺材都买不起,只能用草席卷了草草掩埋。她也没什么本事,为了养孩子,最后做了暗娼。但是她又长的普通,照顾她生意的都是些穷酸,结果得了脏病。

到现在,只能四处乞讨过日子。前些日子,她儿子病死了,那女儿估计也块了。”

伙计将女人的事情,迅速说完,就准备去招呼别的客人,却被朱则给拦住了。

“她家里没人了?怎么不去投奔家里人?”

“他男人是独苗,出事儿前还有个老太太。判决那天听说儿子要坐15年牢,家产还被没收,当晚就过去了。至于她娘家,她那弟弟跟弟媳妇嫌累赘,才3天,就把他们赶出来了。

原本附近的街坊邻居还有人偶尔接济他们,甚至还有人想收她当小老婆。但是她挂着两个拖油瓶呢,可谁又愿意给别人养孩子呢?一下子多出3张嘴,又不是什么大户人家。何况那时候她男人还活着呢!

孩子已经5-6岁了,她也不舍得送人,到最后,就成了现在这样子。连给人洗衣服都没人要了。只有偶尔有人接济他们,饱一顿饥一顿的。”

伙计刚一说完就去忙自已的事了,再闲聊,只怕掌柜的就要骂他。

朱则听完后,心里一时难以平静。

很显然,街坊们对那个女人一家已经有颇多的照顾,只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。

在朱则看来,就算只是给人缝缝洗洗,也比做娼妓要来得好。因为这样,相当于有个正当的工作,有一份稳定的收入。虽然微薄,却可以让生活凭此走上正道。

而且她既然是正经人家的小姐,至少应该是会一些生活技能的,结果却走上了最最不堪的一条路,顺带着还坑死了自已的孩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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